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自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认定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的规定办理,包括项目研究、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此外,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所获得的学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二、培训方式
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 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 “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以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3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止2025年5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三)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是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对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部)、各部门和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按通知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AB2024225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doc
人事处
202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