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下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3号),现对我校省级项目检查与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1.2016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本次验收范围为非课程类项目(具体见附件1)。
2.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等,此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专门检查验收,另文通知。
3.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线上教学示范高校和“双基”建设项目等,在高校自行组织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再组织检查验收。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检查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使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在教务处首页登录铜陵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jyglxt.tlu.edu.cn:8080/Account/Login?App=10383),账号为人事处工号(绝大部分为身份证后六位),首次登陆校级系统的老师可联系所在学院系统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2.项目负责人在登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后,点击“省级项目”,再点击“中期检查”或“项目验收”,就可以找到对应的项目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即可。结题项目必须上传成果附件材料。
3.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10日18:00,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项目检查验收材料。
4.成果宣传。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省级教育教学研究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和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遴选1个先进典型材料5月10日前报送至教研科,学校将在其中遴选推荐3-5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经分类整理后,在高教处网页集中展示。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检查或验收,并按时提交材料。
2.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并将延期报告纸质版(须学院审查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826。
3.项目任务书是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任务书认真填写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
4.各类项目在撰写成果材料时,应与省教育厅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相符合。
表1:铜陵学院科研工作人员信息表(院部).xlsx
附件2:各类项目材料检查验收模板.zip
